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有关单位及各位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40号)要求,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为做好衔接和收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目录调整期间的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针对2021年10月参加焊工、保安员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一鉴定和2021年12月保安员初级、中级、高级全省统考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22年2月19日组织一次统一补考工作,具体考试时间按照《2022年四川省统一补考考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执行。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证书打印、核发工作。
(二)全省焊工初级、中级、高级日常鉴定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鉴定组织实施及证书打印、核发工作。
各单位要按时间进度有序开展组织报名、提交申报材料、资格初审、结算费用等工作。
(三)各市(州)职鉴中心请务必在2022年2月27日前打印证书并存档,按部中心统计相关规定,我中心以“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归档数据为统计口径,于3月初向部中心上报2022年2月月调度表及2022年一季度统计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资格鉴定收尾工作,在资格审核、考务安排、试题安全、阅卷评分、数据报送、成绩核定、证书发放等关键环节做好监督核查,加强直属鉴定所(站)的质量督导。各鉴定所(站)要按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要求,规范开展鉴定,落实鉴定所(站)负责人在鉴定工作中的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鉴定工作组织人员职责,强化自身监督,抓实考评人员监督。
(二)焊工、保安员技师(高级技师)和保安员初级、中级、高级统一鉴定补考考务流程及管理参照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1〕10号)和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1〕9号)要求执行。
(三)焊工初级、中级、高级日常鉴定考务流程及管理参照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焊工日常鉴定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1〕8号)要求执行。
(四)各单位在鉴定过程中实行全程质量督导,把控考评重点环节,监督填写考评信息,确保鉴定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严格杜绝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经查实将参照人力资源保障部司局函《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执行。
(五)各地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要求制定防控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鉴定考评工作,各考点(场)要制定鉴定考评安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专职安全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组织考务人员,确保鉴定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六)对于已缴费但不愿意参加鉴定的考生,要尊重其本人意愿,有序退回相关费用。
鉴定工作中若有问题,应及时向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和反映。
联系方式:考务鉴定部(028)86156861
附件:2022年四川省全省统一补考时间安排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年1月24日
附件:2022年四川省全省统一补考时间安排.doc
附件:川人社职鉴2022 1号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省职业资格鉴定收尾工作的通知.pdf